关于筹备成立白求恩精神研究会 口腔医学分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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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成立白求恩精神研究会 口腔医学分会的通知 (白研发字〔2021〕14号)
各有关单位和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家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要求,按照《白求恩精神研究会章程》规定,经研究,确定筹备成立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口腔医学分会(以下简称“口腔医学分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口腔医学分会筹委会。聘请宿玉成任筹委会主任,周延民、陈江、蔡志刚、赵志和、陈智、葛林虎、刘静明、王佐林、李铁男、柳忠豪、张健、王鹏来、何家才为副主任;邀请刘宝林、张元禄、赵晓宇任筹委会顾问。 (二)口腔医学分会筹委会邀请周延民任专家组组长,陈江任副组长。 二、入会条件 (一)个人:凡自愿弘扬践行白求恩精神,热爱口腔事业,从事口腔临床、护理、技术、管理、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及流通等相关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1.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工作者; 2.具有医院管理实践经验的医院党政领导成员; 3.在全国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中青年专家;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青年医师(青年理事不超过45岁); 5.在医疗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教育的工作人员; 6.与口腔医学临床应用相关的其他行业知名专家,著名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高管,拥有良好企业信誉和社会口碑的企业创始人等。 (二)单位:凡合法经营、无征信不良记录、自觉践行白求恩精神,积极支持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三)按时缴纳会费。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申请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分别填写单位或个人入会申请表,并于2021年 3月1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筹委会邮箱:byhkqfh@163.com; 联系人: 李霞,电话:13520090846; 陈德平,电话:1381037622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09号6层白研会口腔医学分会筹委会办公室。 四、口腔医学分会成立大会安排 (一)时间:2021年4月24日。 (二)地点:甘肃兰州 (三)参加人员:白求恩精神研究会领导,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口腔分会拟任理事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会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3月30日(和入会申请表一起回复)。
附件: 1.《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口腔医学分会理事申请表》 2.《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口腔医学分会理事单位申请表》
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口腔医学分会筹委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 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 附表1 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口腔医学分会理事申请表
附表2 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口腔医学分会理事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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