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委部局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2.努力学习治政,刻苦钻研业务,做到又红又专。
3.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4.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7.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8.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卫生部颁发1981)
卫生部部属医学院校学生守则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卫生事业。努力学好马列主义和专业知识。
二、遵守国家法令,维护社会公德,做到“五讲”、“四美”。
三、尊敬老师和职工,团结互助,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爱护伤病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作息。遵守公共秩序,不做损害他人的事。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经常打扫并维护环境卫生,保持衣物整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六、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七、不吸烟,不酗酒,生活朴素,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
八、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用粮、用药,损坏公物要赔偿。
九、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十、服从国家分配,立志献身于祖国四化建设事业。
(卫生部颁发1982)
卫生部门加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的九点意见
卫办字[87]第3号
卫生事业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老病死的大事,是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卫生部门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卫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办好卫生事业,促进卫生工作改革,尽快地改善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条件,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为实现卫生事业要有一个大发展的目标做出贡献,现根据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提出卫生部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九点意见。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关系到我们党的命运,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关系到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成败。各级领导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列入议事日程,教育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政治形势,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增强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进一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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