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党的建设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

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党的建设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党对白求恩精神研究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党支部

目前,本会驻会党员均为军队退休干部,且组织关系分散在军队原管理单位或居住地军休所。为便于加强对驻会和分支机构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本会驻会人员拟成立独立的党支部,归上级党委统一领导管理;各分支机构拟成立党小组,并实行属地管理。

二、党支部职责

全面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支持本会及其负责人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责任范围内其他有关工作。
    三、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议制度。即支部大会每年不少于四次,全体党员参加,传达学习中央重大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座谈学习体会,研究党建工作。

(二)学习制度。要适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要及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党员的头脑。

(三)党风廉政教育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全体党员进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以增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自觉。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以交流思想、增强党性、增进团结、鼓舞士气、促进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为使以上各项制度确实得以落实,有些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互相穿插进行、结合开展,以求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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