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命名首批白求恩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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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研发字〔2014〕14号 关于评选命名首批白求恩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习践行白求恩精神活动,积极营造良好医学人文环境和医德医风环境,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值体系建设,经研究,确定今年年内评选命名首批白求恩精神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会以白求恩名字命名的单位会员,或者弘扬践行白求恩精神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军队及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单位会员,均可参加评选推荐。
二、标准条件
(一)有丰富的白求恩精神教育内容,有比较完整系统的宣传资料和讲解词。
(二)具备开展一定规模教育活动的场地,有固定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基地的规划组织和落实工作。
(三)有专职或兼职的讲解人员,能针对不同观众进行不同层次的讲解。
(四)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环境整洁优美,工作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能够为本会会员或其他参观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命名程序
(一)单位申报。候选基地由所在单位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推荐,按照要求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候选基地简要情况。
(二)审核汇总。本会会员管理部门对候选基地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视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批准命名。会员管理部门将审核意见提交本会会长办公会审定,同时报常务理事会备案。
( 四)颁发标牌。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由本会统一向命名单位授《白求恩精神教育基地》标牌。
四、要求
各单位务于今年9月底前将候选基地的推荐函、申请表等材料一式两份报本会组织联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本会电子邮箱:byh931111@163.com。
附件:《白求恩精神教育基地申请表》
白求恩精神研究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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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民政部,总后勤部卫生部,荣誉会长、名誉会长、
高级顾问、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联络员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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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蔡国军 电话:01066931111◆◆◆◆◆
附件 白求恩精神教育基地申请表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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